发布时间:2008-7-15来源:楚天金报
家住徐东的林先生说,他们住的是单位家属住宅楼,但单位改制后,家属楼就不归单位管了,也没有物业公司进驻。结果,一些居民进行二次装修时,在自家阳台上,随意搭建,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如果有物业公司管理,起码可以劝阻制止。”
读者梁女士等人感叹,小区里没人管,结果一些不自觉的业主随意丢垃圾,甚至从楼上“空投”;随意在阳台上养鸡养鸭,弄得楼上楼下臭气熏天;还有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被偷盗。读者反映最多的则是业主在自家房顶或阳台处乱搭乱建问题,还一致建议城管部门,“违建之初,城管就该及时制止,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好。若等房子建好了,再去拆,执法难度自然加大”。
一些读者还表示,尽管物业无执法权,对问题只能进行劝阻,但如果小区内有日常管理,问题可能会减少。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就此建议说,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可由牵头人自发组织业主,推选出业主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到所在区房管局备案。之后,业主委员会可公开招标,聘请物业公司入驻。若对其物业管理不满意,可解聘再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