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建1.2万套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05-2-24来源:武汉晨报

 今年我市第一期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出台,建成后将有至少1.2万套(含去年续建项目)住宅上市。

  昨日,市房产局有关人士介绍,去年我市建设经济适用房5220套,今年仅第一期就超过了这一数字。

  据了解,去年我市拆迁户达17795户,加上
2003年的25500多户,中低收入拆迁户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非常大。今年开售的部分经济适用房将优先向拆迁户出售。

  什么人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本市户口;无房家庭,或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2004年为23.94平方米);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年为9545元);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参与过集资、合作建房。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所在区房产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区房产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房产部门核发《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限为18个月。

  均价2200~2300元/平米

  据预测,今年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将在2200~2300元/平米之间(每套房平均面积为80平方米),而去年是2000元/平米左右。

  房产局有关人士说,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增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多利用靠近中心城区的存量地,如黑泥湖、红旗渠路等地段,交通、教育等配套环境更为便利,“但可供开发的地块、规模都偏小”。因此,开发商在拆迁、土地成本上都有一定上升,这些直接导致了价格上涨。

  有关人士提醒,在目前政策下,经济适用房已无投资价值,市民切勿相信一些中介所谓“加价经济房”的宣传。

  管理办法将出台

  市房产局有关人士透露,《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在年内出台,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控制将更为严格。办法将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同时,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且销售价格一经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价,每户家庭限购一套。对于严重违规的开发建设单位,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建设资格并依法查处。

  此外,针对去年出现的“千人争购百套经济适用房”情况,新《办法》中将要求开发商在住房供不应求时,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法确定购买者。(记者胡继权 通讯员谢平 艾笋)

  附:部分续建、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表

  1.续建项目 单位:万m2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年内施工面积

  江汉锦城园/江达路特1号/6.8

  桥口天顺园/古田四路/12

  武昌江南花园/杨园纺机厂宿舍/2.75

  青山碧苑小区/冶金大道42号,工业四路3号/6

  2.新建项目 单位:万m2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年内施工面积

  江岸中环人家/谌家矶乡西流湾45号/10

  江岸二七人家/黑泥湖/8.9

  江汉红旗公寓/红旗渠路/6.3

  桥口鑫龙小区/桥口牛奶场/5

  汉阳流金苑/琴断口/14

  武昌锦绣家园/杨园街铁机路7号/9

  武昌佳馨花园/徐家棚街秦园路103号/7.9

  洪山南湖新村/南湖新千家街129号/7.9

  青山新安小区/104街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