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住房补贴年底发放 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领390元

发布时间:2008-9-18来源:武汉晨报


昨日,记者从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于年底首次按新标准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涉及4万余家庭。

从22日起,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的家庭均视为低收入家庭,都可到社区申请登记。此次补贴将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定为13平米,不足部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米分别补贴10元和7元。照此计算,一个无房的低保三口之家,每月可领取的租房补贴为10*3*13=390元,基本够租房子用了。

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各区将根据本区情况,参照确定补贴标准。

市国土房产局介绍,今年4月份,我市正式将租房补贴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补贴的家庭也由原来的2.1万户扩大到4万户余(见晨报4月21日4版报道),低保家庭的补贴标准也由每人每月每平米8元提高到10元。

据了解,我市将于今日起在各社区张贴公告,从9月22日正式受理居民申请,12月15日前将首次按新标准发放今年下半年的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由户主到社区领取申请表,准备好材料后经区民政、房产部门审核并两次在社区公示,通过后即可领取到补贴款。不过,同一家庭获得补贴的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且是法定的夫妻、父子等亲属关系,因上学等原因户口在他处的子女和配偶,也可计算在内。反之,如果是亲友子女挂靠在户内,或者从即日起户口临时从他处迁来的,以及同住者中农业户口的都不能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