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购房者还款压力 公积金有望实现每月自动扣划还贷

发布时间:2008-9-19来源:长江日报


只需办理一次委托协议,购房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将每月自动扣划一定金额到还贷账户,大大减轻购房者每月筹钱还贷的压力。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预计明年初,在该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近70万职工使用公积金将增添一种新选择——公积金每月自动扣划还贷。

目前,我市购房职工使用公积金,可选择“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部分还本”、“按年提取还贷”三种方式。

明年初有望实现的“逐月扣划还贷”方式,与现行的“按年提取还贷”方式有类似优点,但更为方便。还款者选择“按年提取还贷”方式,也可分担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但必须每年到贷款银行办一次手续。而明年初,职工只需签订一个委托协议,即可“一劳永逸”,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会每月自动划转到还款账户,如果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每月应还贷额,再另行补足。

今年7月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公积金每月自动扣划还贷的硬件条件已经具备。目前,管理中心正在进行庞杂的数据归集整理工作。

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市民,“逐月扣划还贷”不能减少月供款,也无法缩短还款期限,主要是减轻借款人每月的还贷压力,对于月收入有限的借款人而言比较实用。对于月收入较高、应付每月还贷比较轻松的借款人来说,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法”可以减少利息支出,更为划算。

本月16日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执行原利率至12月31日

16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消息公布,引起市民强烈关注。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予以解答。

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77%调整到4.59%,下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5.22%调整到5.13%,下调0.09个百分点。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如何执行新利率进行详解:本次利率调整日(即16日)之前,该中心已划款发放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贷款利率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自明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并重新确定职工个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今年9月16日(含16日)以后,该中心划款发放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

市民如有疑惑,可致电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27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