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平衡九城土地打通用 武汉城市圈土地政策三大亮点

发布时间:2008-9-28来源:楚天都市报


【方案概要】

保护城乡耕地资源促进建设用地流通

节约集约用地,是节约资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内容。综改方案指出,将对圈域内土地资源进行统筹安排,探索走出一条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

按综改方案,将编制武汉城市圈国土规划,积极稳妥地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建设挂钩试点,建立集约用地激励机制,整合圈域内土地有形市场,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建立土地储备基金。

建立圈域内耕地有偿保护和占补平衡机制,确保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平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此外,将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制度,提高补偿标准和水平,探索“以土地换社保”新模式,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亮点一

农业用地:公开挂牌转让

几年前,郊区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还是一种自发行为。去年4月,新洲区汪集街、江夏区金口街率先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汪集街办主任李满堂介绍,通过土地流转,不少种田能手走上规模经营之路,一批龙头企业实现种养殖业集中连片发展。

新洲龙王咀农场与超大集团订立土地流转合同,出租土地5000亩,租期25年。如今,这里已形成拥有千亩露天叶菜区、千亩大棚设施区、千亩菜藕种植区、工厂化育苗区和果蔬储藏加工区的现代农业园区。农场年收租金130万元,每年300余农工进园区打工。

汪集街耕地面积近10万亩,去年就流转土地3.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1/3强,是武汉市土地流转面积最大的街道。被租赁的零散土地连片建设稻种、小龙虾基地,农民分享收益。

武汉市农业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全市7个区累计流转土地33.1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81%。通过土地流转,建立了茶葛、芦笋、小龙虾、快生菜、食用菌等58个千亩级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

亮点二

建设用地:求解城乡互通

“城中村”的开发,一般是先由国家征收或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再进行开发。而未建经国家征用就直接在村集体土地上盖起的房子,人们将之称为“小产权房”,因为建成后将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在我国,土地用途不能随意改变,国家征地几乎是农地流转进入城市建设的唯一合法途径。去年,我省试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在允许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入股等流转行为的同时,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

如今,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作为“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内容之一,也站到了前台。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农村建设用地可直接流转,将为城市发展提供巨大的增量建设用地来源。

据了解,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焦点,在于能否像国有土地一样直接入市,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同地、同价、同权”。

亮点三

集约用地:补偿打破地域

省国土资源厅介绍,进行土地流转,目标就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此,我省已出台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目前已经开始试行。

意见规定,各地农村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严禁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民住宅。

对自愿腾退农村空置住宅的进城务工农民和申请购买空闲住宅的农民,将研究出台奖励或补助政策。

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一般应在三层以上),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此外,对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项目,将坚决停止供地,对高地耗、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也将严格控制其用地规模。

集约用地,也催生了圈域内土地“占补平衡”的尝试。武汉城市圈获准进行“占补平衡”,意味着该政策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使得圈内9个城市在发掘土地价值时有了更多的空间。“占补平衡”,是指为了保护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在目前的政策执行中,多数“占补平衡”是不允许跨省、跨地级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