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起施行3个新条例
发布时间:2005-3-1来源:楚天金报
从今日起,新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
新《条例》规定,对乱吐乱扔罚款50元;对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行为,首次增加了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垃圾生产者逾期不缴纳垃圾费的,将按日加收滞纳金;城区不得饲养鸡、鸭、鹅、猪、羊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否则将予以没收;饲养宠物、信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者不改正,将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今日,武汉市城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日执法行动”。有关人士透露:上路执法的城管人员将身着城管制服,佩戴臂章,胸前有工号标牌,在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城管协管员不具执法权力。如对市民当场罚款,应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上述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并可拨打85797197和85732110向城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