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下月降低 100㎡的房子可省2700元

发布时间:2008-10-29来源:楚天金报

武汉房地产新政首个实施细则昨出台。昨从武汉市国土房产局获悉,下月起将调整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下同)购房者缴存维修资金的标准。

据介绍,维修资金是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时缴纳的。根据新政策,11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数额,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

根据武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2008年三季度造价指数测算得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缴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无电梯框架住宅55元/㎡;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

这样算来,假设总价50万元的1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最高缴存标准为7300元。如果按原来标准,即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缴存,需要缴存1万元,新政策最少可以节省2700元。

国土房产部门介绍,11月1日前签订住宅买卖合同的老业主,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仍按原标准(即购房款的2%的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