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31来源:长江商报
●单套建筑面积以140平方米为限
●单价7000元及以内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
●11月1日后签合同有效
昨日,武汉市房地局发布了房产新政细则,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作出详细诠释,新标准的实施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不溯及以往。
享受新政优惠的普通住房有了详细标准,中心城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单价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远城区普通住房也要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单价5700元/平方米(含57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等条件。
此外,已装修的商品住房以扣除其装修成本后的余额作为价格界定依据,但计算相关税费时不能扣除其装修成本。商品住房装修成本必须由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认定。例如一套100平方米、总价80万元的精装修房,其中装修成本若是20万元,除掉装修,实际房价为60万元,均价为6000元,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则不属于高档房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个人买卖住房并签订合同的按新标准执行。2008年11月1日以前个人买卖住房并签订合同的仍按此前规定执行。
房产新政焦点问题全解读
★ 能否享受税费优惠,以签合同的时间为准
新政里有5大降税降费措施,包括个人购买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由2%调整为1.5%;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焦点一:买商品房交契税时间节点是以办证为准还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为准?
房地局:在11月1日以前签购房合同的,按以前的标准交契税,以后签订合同的按新标准交。据介绍,由于武汉市契税标准调整过多次,不同时间段标准不同。具体为:今年2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按单价5500元/平方米、总价70万及别墅的分界线,高档房和普通房分别征收4%和2%的契税;今年2月1日-10月31日签订购买合同的,以单价5700/平方米、总价80万及别墅等为分界线,高档房和普通房分别征收4%和2%的契税;11月1日以后签订购买合同的,按房屋不同档次,分别按4%、3%、1.5%或1%征收契税。
焦点二:何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房地局:包括两种类型,一个家庭购买第一套房子是首次购买;一个家庭子女年满18岁后,他所购买的第一套房屋也属于首次购买。
焦点三:维修资金标准是以合同还是办证时间来界定?
房地局:从11月1日起,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其每平方米交存住宅维修资金的数额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不再按房屋总价的2%交存。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其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仍按原标准(即购房款的2%的比例)执行。
★ 二手房营业税5年变2年,时间起点房产证“说了算”
本次出台的新政,为二手房交易减负作出明确的新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个人将购买的普通住房满2年转让的,不负担营业税; 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焦点:营业税和所得税2年时限是以什么为准?
房地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2年的时限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起始点,而不是当初买房签合同的时间。
★ 买二手房也可转户口,细则正在制订之中
新政调整了外地人员购房入户条件。规定凡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焦点一:买二手房能否转户口?
房地局:以前外地人只能买商品房才能转户口,新政后买二手房也能转户口。
焦点二:以前买房但未转户口的,新政后怎么办?
房地局:目前新政只对11月1日起买房转户口做了界定,但对以前的没有明确说法。公安部门正在制订细则,近期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