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老社区将有物业来管--763个小区没物业 三管齐下配置物业管理政府出资千万补偿物业

发布时间:2008-12-2来源:武汉晨报

水管电灯坏了没人修;楼道卫生没人打扫,污水横流;没有保安,安全得不到保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都是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居民小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此,市政府常务会昨日专题做了研究,要在明年年底前,让这些老小区也能有物业公司,让老小区居民享受到物业服务。

【现状】

763个小区没物业

昨日,市国土房产局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全市中心城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总共有763个,占市中心小区数的一半,多为上世纪90年代前修建的。由于没有物业公司,这些小区的各项事务管理陷入无序状态。

家住一元路15号的王女士经过今年初的一场大雪后,意识到物业公司的重要性。她介绍,“下雪时,房顶水箱结了冰,整个楼层的都没水用了,给自来水公司打电话,对方要我们去找物业公司”。“我们是房改房,去哪找物业公司?”最后虽然政府组织抢修队解决了问题,但对物业管理的期盼由此开始。

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内经常会见到污水横流的现象,前些时,市民曾向晨报反映:青山104街道小区,下水道经常堵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晨报近期还曾报道过的硚口区汉西巷56户居民饱受污水之苦,也属于典型的老小区没有物业之痛(详见晨报11月17日)。当地居民称,由于没有物业公司,居民只有想法自救——每5家合挖一个化粪池,每季度清理一次,非常苦恼。

【措施一】

三管齐下配置物业管理

当时大雪天气时,刚上任不久的市长阮成发在部署水管抢修工作时就决定:一定要把老小区的物业管理体系建立起来。

随后,市国土房产局就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详尽的调研,昨日,市国土房产局说:在明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的老旧小区争取都有物业公司来管理。

对于原来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可实行封闭管理,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对于原来企事业单位自管的小区,可以由单位负责召集会议,当地居委会及住户代表出席,共同商量达成协议,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牵头统一管理。

对于产权关系复杂,难以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可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会议,产权单位、住户出席会议,共同协商,达成协议,成立中介服务等组织,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进驻这些老小区后,将肩负起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小区内的绿化养护服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车辆进出、停放的管理;小区内的秩序维护服务等工作。

【措施二】

政府出资千万补偿物业

老小区请物业最主要的焦点问题集中在物业管理费上。

目前武汉市新小区的物业费一般在每月0.5元/平方米至0.8元/平方米之间,按照老小区的房子面积在70平方米计算,一户人家每月要缴纳物业管理费35元到56元之间,对一些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对此,政府部门拿出具体的办法——小区物业收费须经过居民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约定,并且报物价部门备案核准,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物业公司一律不准收取。

此外,为调动物业公司进驻老小区的积极性,政府对一些工作突出的物业公司,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每年给予2~3万元的补偿。据测算,仅此一项,全市财政每年需要出资1526万元到2289万元之间。

同时,老旧小区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改造资金,可以启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