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二手房受政策利好 有望牛年开门红

发布时间:2009-2-11来源:网络

2009年1月24日,市建委对外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的相关规定对三类房产交易利好极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二套房贷松绑,一成左右房产消费者受益

《意见》中指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二套房贷一定程度上的松绑,将使近一成的房产消费者受益。(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分析,目前二手房市场贷款的比例约为55%左右;而在房贷消费者当中,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消费者仅占55%的贷款者中的两成左右,即受到影响的消费者约为11%左右)。

与此同时,“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具体执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改善居住条件的范畴,传统意义上是指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升级置业性的房产消费者,但诸如为孩子上学买学区房、回城置业买建筑年代较旧面积较小的二手房等也属于为改善型需求,也应属于房贷松绑的范畴。

其次,五类房产买卖按差额缴纳契税,至少一成房产消费者受益

《意见》中指出,对居民将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内该户家庭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或者上述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前1年内该户家庭已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的规定缴纳契税。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分析,近两年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成交量在7000套左右,占到二手房总成交量的一成左右,虽然五年内经济适用房内循环政策后,成交量有所萎缩,但再加上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四类房产,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成交占比在一成左右,“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由于这五类房产持有者基本都是首次购房的自住人群,因此在房产出售前后一年基本都会再次购房,而此次按差额缴纳契税等于变相的减免税费即减少购房交易成本,假设购买同区域同等面积的商品房,按照商品房比其他房产高出10-15%左右的价格测算,节省成本可达0.85-0.9%,即100万的房产节省契税为8500-9000元。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此政策一方面有助于房产消费者释放手中的经济适用房房源,有利于平抑二手房交易价格;另一方面促进房产消费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商品房,活跃房产市场。

第三,暂停限外令典型区域两成左右中高档房产受益

《意见》中指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分析,在燕莎、CBD、团结湖等东部中高档房较为集中的区域,外资购房占到二手中高档房市场成交的两成左右。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暂停限外令将助推典型区域中高档房产成交。

综上,“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此次《意见》与2008年10月份以来,相关部门出台的“第一波”系列优惠政策有所不同,“第一波”政策主要集中在首次购房、普通住宅的税费减免和利率优惠,而《意见》的政策利好指向性主要偏向改善型需求、以及中高档房产,政策的惠及面更广,有助于房产市场的全面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