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退税政策并非人人受惠 

发布时间:2009-2-19来源:长江商报

重庆购房退个税事件一波三折,几度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其在武汉的关注度也不例外,众多业内外人士称,尽管武汉没有效仿的必要性,但购房者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切不可助长了“救价”的误区。

受益者主要是高收入人群 

所谓购房退个税,重庆市政府的规定是:自2008年12月1日起,在重庆市内购买首套住房,并且房款以按揭方式支付,就可以凭银行按揭的单据每月直接在上税时抵扣政策所规定的40%的比例。之所以是40%,是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制度,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此政策一出,风波四起。近日,在武汉一购房者QQ群里,一位名为Silence的网友发起了一场讨论,众多购房者大都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征点是2000元,但从武汉市目前的薪资水平来说,购房主力之一的80后大多数收入并不高,具备一定购房能力的大都在三四千元左右,即便是退税,也只有几十块钱,对他们而言,影响并不大。这种政策能否真正地刺激市场,确实还很难说。 

在武汉现代国民经济研究所房地产发展研究部主任王芳看来,购房退个税主要受惠者是高收入人群,其所交的个税越多,退的税相应比例也就会越高,对于武汉这类人均收入不高的城市,其刺激作用是有限的。此外,该政策是针对第一套房而言的,对高收入人群没有太大意义。如果这个政策要在武汉施行,对于武汉高收入人群而言,在目前存量房大量储备的情况下,其需求已基本饱和。而对于中低收入人群,个税本身就不高,优惠力度自然较低,影响力也会较弱。 

越权与否意见不一 

除了影响大小之外,地方政府越权与否也是当下讨论的一个热点?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政府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负责,并明确指出,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手段上,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出台政策,加强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不许再越权出台税收、财政等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在这个政策大环境下,武汉浦江筑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张胜不认可购房退个税的做法,他表示,此番讲话表明后期房地产政策的走向仍是两个字——稳定,这种政策对于楼市的稳定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此外,我国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制度,不同的部门收取不同的税费,购房退个税显然是越权了。 

但在最近一期的新闻会客厅节目中,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表达了他的看法:重庆购房退个税的做法实际上是地方财政支出的重新安排,可以看作临时性补贴支出,且购房退个税的实施时间仅为一年,并非真正的减免个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具有支配个税中自己所得部分的权力,因此,这种方式也并不违法。 

王芳也对购房退个税方案持支持态度,她表示,在当前特殊时期,在不与国家已有政策相违背的前提下,勇于尝试新方法,刺激低迷成交量对于社会、企业和个人均具有积极意义。今年春节期间,重庆商品房市场一周内成交400多套,销量在全国居首位,实践证明,该政策结合当地政策起到了刺激低迷的楼市、促进成交量上涨的作用。 

武汉自救才是良招 

其实在去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政出台后,武汉就有过关于购房退个税的呼声,但并未引起太大重视。其原因在王芳看来,主要是不同城市,不同收入水平,该政策取得的效果是不同的。若购房退个税在武汉实施,其刺激作用应该不亚于重庆。 

而当下,武汉的现实情况是,存量房已经达到14万套,至少需要2到3年才能消化完毕,同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正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此举将对商品房价格带来极大的影响力。多数专业人士也预测,2009年,国内的经济形势不会特别好,今年成交量也不会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救市已经被明文规定不能越权,出台的政策也要以稳定市场为目的,而不是传达出暖价的信号,“救量”变“救价”。那到底该怎样才能缩短武汉楼市的调整期呢?武汉一房产研究机构何先生支招,开发商只有继续走自救之路,用尽各种办法回笼资金,这才是真正的救市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