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新政三大提醒

发布时间:2009-3-18来源:武汉晨报

昨日,针对咨询窗口及各办理网点的反馈,武汉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市民注意三大问题:

新政实施后,原有的可提取现金等政策不再执行。据了解,在新政实施的首日,有部分市民拿着银行以前发给并批准的老提取公积金现金还贷申请表来办理。对于这类情况,该中心将不再受理。

夫妻在不同公积金中心存款的,不能申请同时自动还款。根据规定,公积金贷款或有一方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的,只能受理单方的扣划还贷。提取存款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或在省中心、省直中心、铁路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仍按原来的方式办理提取还贷。

提醒市民及时查询个人的公积金信息。在两日的办理过程中,不少市民都卡在婚姻信息没更新、身份证号码错误等问题上,武汉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市民应在办理前上网或到缴存银行查询,以免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