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4-21来源:长江日报
这次“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业主知情度”民调显示:44.92%答卷人表示“知道”在购房时上缴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用途,36.87%称“没去了解”,33.07%称“不知道”,33.06%称“知道”。
对目前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18.32%明白“经2/3业主同意,就可动用”,30.43%知道“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21.74%、11.65%则分别错误地理解为:“房屋公共部分损坏了,就可以用这笔钱来维修”;“钱怎么用,得物业公司说了算。”另有17.86%坦陈:“真不清楚”。
维修基金该怎么用 逾四成受访者:“房屋损坏就可使用”
本次调查中,在“该如何合理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这一选项上,受访业主大多认为“经2/3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动用”这一规定,太死板,操作起来很难,仅16.32%赞成这一规定。
38.83%称“入住时,物业就就应公布拥有多少公共维修基金,平时使用情况及时公布”,44.85%要求“不论自家或是公共部分房屋出现损坏,经小区业主申请就可使用”。
尖角伤人无人修
上周,记者在阳光新苑小区看到,通往小区大门的一条林荫道旁,一块镶边花坛的大理石面破损形成一个大尖角,直直地对着过路行人刺过来。
记者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东方物业公司负责人龙师傅称,“公司不把钱来修,我们又能么样办?”
记者建议,可考虑由业主委员会申请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龙师傅一脸惊讶:“还有这个钱?不过我想就是有,房地局也不见得给我们呀!”
据了解,阳光新苑小区现有住户450户,业主入住时间已有3年多,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房改后楼顶漏水6年没钱修 99户业主难成维修基金申请动用主体
“99户人家,住的是原长航医院的改制房,水箱破了,楼顶漏水,6年多没人管,也没得钱来修”,家住汉口三眼桥路73号居民楼的李先生,站在楼顶,望着一只铁锈斑斑的破水箱,一脸郁闷。
据了解,三眼桥路73号、77号居民楼,房改前是长航医院职工宿舍楼。1997年前后,实施房改后,住户买断所住房屋产权,在购房的同时也收取了3%的房款作房屋维修基金。
从此,长航医院再没派人维修、清洗两栋楼楼顶水箱和防水层,后水箱破损,楼顶漏水,住户四处反映。因物业管理单位缺位,以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关部门认为,“99户业主难成申请动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主体”,问题拖延至今。
两栋居民楼所在社区为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居委会。这些年,居委会主任董守芝为这事奔走请求,无果。
今年初,她还作为主要提议人,联合几位政协委员,在江汉区政协会上,提出“关于用改制房屋维修基金维修房屋的建议”,反映上世纪90年代,一大批单位自管房进行产权转换,随着时间推移,很多房屋屋顶漏水,一些供水水箱和供水设施不堪重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这种问题在夏冬两季尤为突出。
他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动用改制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改制房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房屋屋面、基础设施。
前不久,有关部门通知社区,这两栋楼的维修,还得由长航医院来提出申请。
上周,董守芝对记者说,“不晓得申请该走么样的程序。”
使用率为何这么低
武汉市累计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29.58亿元,截至2008年底,全市仅使用了856.6万的住房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为何使用率这么低?近日,市国土房产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维修资金不存在使用不通畅问题。
他介绍:我市2002年要求新建小区开发商和业主,必须交维修资金,并设立专用账户,2005年开始使用。2008年,全市59个项目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和程序,申请使用了424.2万元维修资金。
他解释,维修基金用于住宅区公共设施、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维修。目前交了维修资金的房屋多数比较新,房子还处于和开发商协定的保修期内,因此不会使用维修资金。
其次,使用维修资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住宅区成立业主大会,二是开发商和业主足额缴存了维修资金。而目前不少住宅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公共部位出了问题,没有人来负责维修资金的申请。还有一种情况:一栋楼100多户家庭,有一户没有足额缴存维修资金,则导致整栋楼不能使用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须专款专用
调查中,不少受访业主表示疑虑:“这么多钱放着不用,会不会造成极大浪费?”昨日,市国土房产局物业处负责人称,维修基金属于“专款专用”。
据了解,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房屋以后几十年的“养命钱”,像换一部几十万元的电梯等都要用到它。为保证基金安全,目前这些钱放在专用账户里,不允许做其他投资。
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市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是公开透明的,市民可以上市国土房产局网站查询个人的维修基金情况。
怎样申请维修基金
“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目前申请情况就比较复杂,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新政策,将来可能允许3-5名业主代表来办理申请维修资金事项。”近日,市国土房产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在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已经开始对一些特殊情况简化申请审批程序。
据了解,2006年4月,我市实行《武汉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武汉商品住宅业主申请使用必须严格按此规定进行审核,只要条件符合、申请材料齐全,市国土房产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办结。
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大会2/3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单栋(单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经该栋(单元)住宅全体业主2/3以上投票表决同意。
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列出清单,在小区公示,经过2/3的业主认可后才可申请。如果申请存在没有得到2/3以上业主签名同意、业主住房维修资金未缴齐、申请材料不规范等情况,那就无法申请。
根据规定,因水管爆裂等突发事件,危及房屋安全,或屋面、外墙面漏、渗水无需得到2/3的业主签名同意,可由业委会和相关业主共同认定后直接提出使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其维修费由该栋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据实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