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5-12来源:长江日报
该小区为2003年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刘先生2005年入住后,发现客厅天花板、卧室一下雨就渗水严重,物业联系开发商来修过几次都没修好。今年1月,开发商约定的5年保修期已到,他要维修,只有申请房屋维修基金,2月至今他多次请物业联系业委会办理,但没有结果。
昨日下午,记者陪刘先生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对记者大吐苦水。一黄姓负责人称,小区共有708户,已有30多户出现屋面、墙面严重漏、渗水。申请房屋维修基金需业委会6个成员签字,但他们留的电话难以联系上。6人中有一位搬走,一位怎么也联系不上,一位不愿管闲事,还有一位撂挑子。现经业委会盖章出申请证明,青山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特事特办将申请送有关部门初审。
区房产局物业科周科长说:按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一般由业委会委派物业就所要修理项目提出修理意见,列出预算,在小区张榜公示7天,同时,业委会成员入户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经2/3以上业主同意,将申请报区物业科初审,这一程序只需7天。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办理应当是很简单的。但因该小区业委会成员的问题,拖了近两月申请还没送来。
据了解,全市有1/3的小区业委会运转不正常。
业委会如何履行职责服务业主?周科长介绍:2003年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对业委会“不作为”没法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