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交房有门槛?

发布时间:2009-6-10来源:长江商报

不慌着入住却要先交装修保证金,合同上签好的面积又被重新测量变更,要交纳增加面积费。昨日,居民许女士在硚口区天顺园小区经济适用房交房现场,遇上了许多弄不明白的缴费要求。整个交房手续办下来,她一共补交了4000余元。

重新测量,多出面积费

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随许女士一起来到天顺园小区办理交房手续时被告知,要补交一些购房费。“我的购房费不是都交过了吗?怎么又要交?”许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工作人员表示对她的住房面积进行了重新测量,比合同上签的面积多出了0.5个平方,需要补交1000多元的购房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所有前来交房的业主都被告知需要补交房费,补交面积从0.5个平方到1个平方不等。虽然工作人员称此结果是武汉市房地产管理测绘部门派专业人士测量的,但许女士还是表示怀疑,她说,合同签订的面积当初也说是相关部门测量的,同样是专业部门,怎么会出现不同的测量结果。“就算结果不同,怎么每户都是补交,没有退钱的?”现场的大部分办理交房手续的居民都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按规矩办事。

许女士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为拆迁户和困难家庭准备的,现在交个房就要缴纳几千块,困难家庭一时拿不出来就领不到住房钥匙。

不装修也要交装修保证金

刚交完钱没多久,工作人员又告诉许女士要补交其他费用,包括为了保证业主在装修期间不打扰到其他住户,又能及时处理装修的垃圾,必须向物业交纳装修保证金以及垃圾清运费。

“我没打算马上入住装修,一年后才装修,一年后再交不行吗?”许女士介绍,这套住房是家中原来的房子拆迁还建的,由于近期母亲身体不好,他们打算先住在母亲家照顾老人,暂时不会对新房装修入住。这样算来,装修保证金根本没有必要交。但工作人员表示,不论业主什么时候装修,这些钱都必须交,否则就不能给他们住房钥匙,无法完成交房手续。无奈之下,许女士只得乖乖交钱。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业主装修时破坏小区的公共设施,也可以监督业主不打扰其他住户的生活。虽然有业主表示在一年内不会装修,但不能保证其装修时会自觉来交装修保证金。业主说一年内不装,但如果半年后突然要装修时,我们很难再找到他们交这笔钱。”

◇律师说法

装修保证金有乱收费嫌疑

对于许女士的疑惑,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的金幼勇律师表示,正常交房中提前缴纳装修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有乱收费嫌疑。在业主没有入住也不装修的情况下,不应该提前交纳装修保证金。应该等业主已经开始装修,产生了装修垃圾再交钱请物业公司帮忙处理。因此,这项收费确实不太合理,业主可以向武汉市房产部门投诉。

至于重新测量所需要补交的购房费,金幼勇表示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金幼勇介绍,国家规定购房时重新测量产生的3%以内的误差是允许存在的。如果业主对测量结果表示疑议,可以要求物业方提供相关部门的测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