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3-23来源:武汉晚报
四大国有银行全面执行新政
房贷利率最低下浮10%
据新华社电 记者22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通知精神,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已经于3月17日开始全面执行新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中国银行介绍,2005年3月17日(含)之后签约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总行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对于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对于能够识别的同一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工商银行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精神执行,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将按“央行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而对于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介绍,该行将对个人住房贷款实现差别化的利率管理政策,综合考虑客户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综合贡献等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最低下浮幅度为央行规定的下限,即10%。
中国农业银行也表示,将全面执行人民银行住房信贷调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