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2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获悉,明日起,武汉公积金将实现“一城通”,武汉地区四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始启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在不同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跨中心进行还贷。
新系统下月全面启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将于11月1日全面启用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由此,武汉地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实现“四合一”。
此前,武汉地区有四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分别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公积金分中心、高校公积金分中心和铁路公积金分中心,这些机构已经在今年7月份整合完毕,而后三家机构业务今后将有改变。
据介绍,新系统运行成功后,武汉市可实现无障碍通贷通取。原在省直、高校、铁路分中心缴存者,也将享受公积金存款逐月扣划还贷等便利。
夫妻可用公积金共同还贷
昨日,在武昌一家商场工作的赵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每月公积金存款400多元,丈夫的有800多元,刚好够还每月房贷,她就想用丈夫的公积金一同还贷。但当丈夫到代办银行申请时却被告知,因两人公积金的缴存分属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无法跨机构提取存款还贷。
记者获悉,赵小姐的烦恼将得以解除,今后夫妻可用公积金共同还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下月起,需要动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还贷的市民,可以到其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并领取表格,然后到所在单位盖章后再交还给银行,申请成功后即可实现共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