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部分房产商围湖造房 官方管理不严执法缺位

发布时间:2009-11-5来源:湖北日报

昨日,在世界湖泊大会展厅内,一群参观者围在武汉市水域图前,望着图中那湛蓝的湖泊感叹连连。

湖北大学退休教师王茂福指着沙湖说:“我喜欢围着沙湖散步,可几年前沙湖边修了一个楼盘,环湖路便走不通了。”

家住汉口的张建国接过话茬:“我家附近的北湖早就被各种高楼围成了‘洗脚盆’,想看湖只能到湖边去。”

利益驱使,高楼围湖成通病

推开窗,一池碧水映入眼帘,柔波粼粼,碧浪悠悠,波光云影共徘徊,这样的景致,何等惬意!都市里,能拥有这样一处空间,不少人梦寐以求。而对一些迷信风水的商人而言,水不仅代表着自然,更代表“财气”。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房地产开发商打起了城中湖的主意,使城中湖成了少数人的“洗脚盆”。

上世纪90年代末,商品房开始出现在城中湖边,当开发商打出“我把X湖送给你”、“坐拥X湖私家花园”的广告语时,买房人趋之若鹜,房价连连跳涨,即使湖景房价格是普通房价格的两三倍,仍是一房难求。

更有甚者,不法开发商填湖造房。用百度搜索“填湖”,有6万余条相关信息,广东、江苏、四川、湖南……丰水城市一一在列。有关方面在此次世界湖泊大会上透露,在过去的50年间,中国已减少了约1000个内陆湖泊,全国平均每年有20个天然湖泊消亡,一些湖泊水位持续下降,集水面积和蓄水量不断减少。与此相伴随,在全国许多城市,城中湖纷纷“房进湖退”。

立法护湖,划定三道“防线”

湖泊是公共资源,湖滨理应规划为公园等公共活动区,为全体市民所共享受。

武汉当属最早觉醒的城市。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成为全国首部综合管理湖泊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心内容就是保护湖泊水面不受侵占,水体不受侵害。

该市还在全国率先完成中心城区湖泊水域线的勘界立桩工作,划定了“三线”。“三线”可谓湖泊的“生命线”,其中“蓝线”是湖泊最高水位线;“绿线”是湖泊周边绿化用地保护线,一般为环湖3-50米;“灰线”是指周边建筑控制线,一般为5-100米的环状带,以限制湖边建筑容积率,保护公众“望湖权”。2006年,为保护汤逊湖,武汉环保部门下达了“区域限批”令,停止审批汤逊湖周边的包括房地产在内的所有涉水的新建项目。

一系列旨在保护湖泊的“水政”,不仅让武汉人拍手叫好,也被不少兄弟城市尊为典范。

“防线”失守,湖泊生命堪忧

2007年,在已实施区域限批的汤逊湖边,尚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某楼盘建起11栋商品房,并迅速出售。事后,环保部门只得按20万元的罚款上限对其处罚,而当时该楼盘350套商品房的均价已接近4000元/平方米,与利润相比,20万元罚款实为九牛一毛。环保人士感叹: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放眼武汉中心城区,北湖、后湖、塔子湖、墨水湖周边几乎全被楼盘所包围,就连早已被定为房产开发限制区的东湖边,也耸起了几栋“楼王”。一位环保工作者说,这些房地产商一个比一个“牛”,许多项目都有人事先打招呼,环评没通过照样开工。

今年3月,武汉市宣布:40个城中湖的“三线”划定全部结束。掐指算来,距离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提出对中心城区湖泊划定“三线”的规定,已过去了整整7年。7年前,围湖建房方兴未艾,7年后,地段好的湖泊周边早已被高楼围得严严实实。

不独武汉,近几年,在南京、成都、重庆、杭州、无锡、佛山等20余个城市均出现围湖建楼的现象,市民为此发出“还我观湖权”的呼吁。

围湖建房屡禁不止,舆论普遍认为,规划滞后、管理缺位、执法不严是根本。网友“黑侠”说,无论是前期的规划、中期的管理还是后期的执法,只要有一个环节能“动真格”,城中湖就不会变成“洗脚盆”。

网友Libra说,欧美国家立法规定,城中湖边只允许建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若政府将湖边地卖给房地产商就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