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4-1来源:楚天都市报
转贷手续分九步走
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有关人士建议,转贷业务适合那些贷款年限长、贷款额度大的商业房贷。住房商业贷款在5万元以下,还贷年限较短的,就不必转贷。因为转贷要付担保费用,办理也较费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房时应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
担保费分3个标准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是资金中心指定的转贷担保公司。经约定,收取的担保服务费含担保、代办抵费用,标准如下:住房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收取800元,在10万—20万元(含20万)的收取1000元,20万元以上的收取1200元。
转贷手续有九步
●申请人到转贷银行(即原商贷银行)咨询,提出转贷申请,经银行同意后,领取转贷申请表。
●向转贷银行提交转贷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转贷申请经转贷银行审核同意后,转贷借款人应按转贷银行要求,将转贷额度的差额资金先存入转贷银行。
●与转贷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合同及有关贷款文件,办理房屋保险变更手续。
●转贷银行将办理完毕的全套转贷资料送市资金中心审批,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通知转贷借款人签定“担保协议书”。
●市资金中心凭“担保协议书”办理转贷资金划款,由转贷银行办理转账结清手续,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转贷借款人在收到转贷银行电话通知的3日内(节假日顺延),必须到转贷银行办理原商贷的结清手续,否则,视转贷借款人自动放弃该笔贷款。
●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统一为转贷借款人办理房屋抵登记手续。
●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已转公积金贷款的还贷手续,直至贷款全部结清。
办理转贷要带齐证件
转贷人办理手续时要带以下证件:《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公积金对帐簿或缴存证明、银行提供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商品房购销合同》;原商贷《借款合同》和《抵合同》;原商贷按揭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书》;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具抵证明及公证书;婚姻状况变化证明及变化后的房产权属证明。无共有产权人、无婚姻状况变化的,则无需后两种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