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惹祸 亲姐妹反目

发布时间:2010-3-15来源:武汉晨报

前天上午,家住青山的贾小云(化名)在转了两趟车后赶到了咨询现场。说起自己的烦恼,她称“都是房子惹的祸,现在连姐妹都快做不成了”。

17年前,贾小云的丈夫单位准备分福利房,但贾家有一套自住房,不够分福利房的条件。贾小云于是找妹妹贾小雨(化名)帮忙,并约定姐妹俩办理“假卖房、假过户”——将自住房无偿过户给贾小雨。此后,贾小云一家因没有自住房而获得了单位福利房。在之后的 17年里,贾小云一家一直在福利房居住,且将“假过户”的房出租赚钱。

去年,出租房的租客到期搬走,贾小雨提出因为该房屋距离其女学校很近,想搬去居住,口头承诺每月支付500元租金。贾小云随即同意。

可自从贾小雨搬入之后,未给过租金,如今她还提出,该房产 17年前,就过户给自己了,她才是这个房子的真正主人。如果姐姐贾小云要拿走房子,必须给与补偿。

这把贾小云搞懵了,她多次找妹妹协调,但没有结果。

【律师支招】

武汉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顾俊认为,首先,这起纠纷的核心是房产过户是否合法。如果贾小云能够证明当年过户房产是为了规避分房政策,而并非真实买卖,则就违背了《民法通则》中“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即当年的卖房行为、过户行为均不合法,然后依此向法院主张撤消卖房所产生的法律行为。

其次,根据17年来的房产收益证明,可以证明贾小云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故也能一定程度佐证房屋的属性。

顾俊律师说,但如果法院撤消当年卖房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行为,贾小云也将因当年提供虚假信息牟利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