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逼低收入者“冒险”买房

发布时间:2010-3-31来源:楚天金报

现象

小产权房和还建房受热捧

武昌一家单位的职员小刘,最近挺高兴:前年,他在一个还建小区花2000多元/平方米买的房子,如今已涨到5000元/平方米。几个同事眼睁睁看着其周边新房单价,已突破8000元,都从当初质疑他买房,改为夸他有眼光,并咬牙决定也加入他的行列。

小刘介绍,自己买的是武昌一城中村拆迁还建的房子,但这房子只能办产权证,没有土地证,“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小刘和女友都是外地人,收入不高,根本无力负担商品房的高房价。思来想去,决定买小产权房安家。他考察了几个小产权房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看起来也很规范,也有一些非本村的人买了房子。于是他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幸好买了,不然现在5000多元/平方米,我更买不起了。”小刘说。

记者日前来到武昌徐东附近一处小产权房小区,正巧碰到来此看房的王女士。她告诉记者,早先已经听说过小产权房,所以对不能办齐“两证”等事项已有心理准备。考虑到主要是居住,而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是同区域内商品房价格的一半,她最终还是决定购买。不过,目前该小区已没有新房卖,她看的是村民手里的二手房。

该小区附近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告诉记者,前两年,小区刚做起来的时候,还有一百多套房子卖不掉;现在来这里买小产权房的也不光是一些低收入家庭,许多公司的小白领也来买。

除了小产权房,去年武汉开始的大规模拆迁,也让拆迁还建房陆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近日,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咨询,他看了汉阳一套拆迁还建房,售价只有4000元左右/平方米,6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总价并不高,而且房主称可以办理正规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这附近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7000元/平方米。杨先生打听得知,这是经适房项目里的拆迁还建房。

房东告诉杨先生,为了省掉在办证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不必要费用”,建议双方可以事先签拆迁产权交换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办证之前就将房子“过户”给他,杨先生就可以超低的价格,辗转购买到两证齐全的新房。杨先生不由心动,“比商品房便宜,还能办证,很适合我”。

风险

一个是产权风险 一个是交易风险

买小产权房和还建房,均需要冒一定的风险,当然风险有所不同。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表示,很快就会对小产权房进行系统清理,即使今年新盖的“小产权房”也在清理之列,大概一年左右会有调查结果,然后按照“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制定政策。

而早在2008年,武汉市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不得向城镇居民出售。城镇居民不得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

记者发现,小产权房一般只有村集体发的产权证,有的虽然承诺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一直还没办好。小刘就告诉记者,当初买房的时候,村委会称会统一去办房产证,但至今还没办下来。

与小产权房不同,还建房的情况则相对复杂。近几年,武汉市拉开了大规模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改造的序幕,大量拆迁户的还建房分为两种:一种是还建到经济适用房小区,一种是单独建还建小区。不少拆迁户由原先的大房子,还建了几套中小户型,就开始出售多余的房产。

武汉市房管局产权处负责人介绍,村集体盖的小产权房,因为没有经过规划、建设审批,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所以办不了土地证;还建房如果经过了规划审批,建设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武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还建房分为两种,一种是经适房,要两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一种是还建商品房小区,可自由上市交易。

经适房青润家园销售负责人介绍,他们是根据拆迁机构提供的、已签订了拆迁协议的拆迁户名单,定向与拆迁户签订购房合同。不在名单上的,则没有购买资格。据其介绍,上述杨先生如果没有直接跟拆迁机构签订拆迁协议,是不能购买还建经适房的,只能从房主手中买二手房。根据相关规定,经适房购买后5年,才能上市交易,购房者的私下交易是无效的,更是违法行为。

另外,即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拆迁还建房,其土地性质也不尽相同。有的拆迁还建房为划拨性质用地,上市交易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提醒

还建房最好按二手房过户

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正常的流程,拆迁人需要先给自己的房屋办理房产证,然后进行买卖过户。像杨先生那样,在办证之前私下签订买卖协议,是提前进行的买卖行为。

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尚未办“两证”之前,拆迁人尚未从法律上取得动迁房的物权,在拆迁办直接办理“更名”手续或者私下公证一份买卖协议,属于暗箱操作行为;如果购买这样的“动迁安置房”,购买人存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而最终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证的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法律政策上并没对拆迁还建房的买卖行为,作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法律界人士和政府相关部门均对购买此类住房持谨慎态度。不少拆迁房在买卖的时候仍处于期房阶段,其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往往在此过程中出现大量不可预知因素,比如卖房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死亡、离婚等一系列面临财产分割的状况,这将会给房屋的成功交易带来不小阻力。

此外,超前转让还存在着无法贷款的问题,买方需要一次性付足全款,这对不少购房者来说本身就是一道门槛。

业内人士建议,买卖还建房,比较稳妥的做法是首先弄清房屋的性质,确认该房是否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产权。在原房主过户之后,再依照二手房的过户方式进行过户。

双方可以在前期签订买卖合同,把一些相关的风险问题都纳入合同中(如该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以便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需要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若是完全产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售房者领取产权证后协议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和规费的实际承担方、二次交易税费的承担方、房屋交付的时间、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如果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
反思

“风险房”为何越来越热?实属被高房价所逼

小产权房,在全国大有越来越火的态势。在北京等地,大量的小产权房已经成为无法承受高房价的城市居民,一个重要的购房渠道。

小产权房、还建房,相对于正规的商品房买卖来说,购买者都承担了大量风险。即使这些房屋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低近一半,那花出去的也是老百姓的几十万元血汗钱。为何越来越多的人宁愿承担这样的风险?

小刘告诉记者,四处租房、四处漂泊的日子,自己和女友已经过够了;而收入的上涨远远赶不上房价。身为外地人的他,一时也无法奢望能得到住房保障。“我就是想有一个小家,让自己的孩子未来不会因四处搬家,而无法正常求学。”

的确,在高房价面前,很多购房者只盼望能有一个栖身之地,对他们来说,这套举全家之力购买的房子,不是投资品,不需要坐等升值,只要能安稳地居住着就行。

还有一些人认为,大量城市的“夹心层”,既不能购买经适房,又买不起商品房,他们就只好选择便宜的小产权房或者还建房,这是他们被城市高房价抛弃的无奈。